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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住在城市喧囂的中心
仍感受透心的孤寂。

昨天跟明天要回美國的F吃飯。
"你怎麼了,msn的暱稱那麼可怕,害我連問都不敢問。"
"H交女朋友了。"
簡單幾個字,我聽見心碎的聲音。

我多說什麼都沒有用,安慰也起不了大大作用。
畢竟體驗過椎心之痛的人,深知心的碎片
只有時間拼的起來。

拼起來又怎麼樣,還是有接縫,還是有傷口的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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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戀的人其實都很像。或許自己清楚不可能挽回,仍然用力的懇求祈禱。

傷心的時候會想自虐,很清楚自己聽哪些歌會想起你,還是在player按下了repeat.
重複的播著那首歌,一次又一次的細想你。

聽著歌哭,明知這樣對自己不好,明知這是做繭自縛
還是克制不了。畢竟這樣可以更真切的想你。

於是眼淚成了神聖的儀式。跟初愛上妳時的思念想念同等必要。

別人問你,要是他現在回來,你還要嗎?
總是很沒自尊的回答:"要,我要。當然要。"
(這時候要什麼面子呢?只要他回來就好)

可是最深沉的情愛哀悼在於:
就算他回來,他也不再是昔日的他了。
愛著你的他早就消失了。
存留下來的,只有過往的記憶。

你們之間已經多了他/她,和在你們心上永遠無法抹除的傷痕。
那條只屬於你們記憶的傷痕。

所以用力的哭。希望她要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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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an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