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午下雨。在我騎小摺出門之後,很不留情地下起雨來。急急忙忙躲到7-11騎樓下。等了幾秒,雨變得更大了一些。看樣子短時間不會停,就進7-11買了簡易雨衣。

穿好之後,準備要趕去上班了。號稱是XL的雨衣只蓋到大腿,跨上腳踏車就蓋的更少了,騎沒多久,大腿就全濕了。風也有點大,臉都濕了,眼鏡上打滿的雨水,讓我很害怕沒看到路,或是跟機車撞在一起。

這時好想念小綠。小綠消失,連裡面的安全帽跟雨衣也被帶走。假如他還在的話,我就不需要這樣淋了。

雨慢慢滲到皮鞋裡面了,在兩個紅綠燈就到了。這個時候,聽到騎樓商家的音樂:蔡健雅的雙棲動物。當場我腦袋像是被雷轟到一樣,啪的一聲。這個時候哭的話,也就分不清是雨還是淚了(碼的這很芭樂…可是真的是這樣)。

十天了,我以為時間會漸漸帶我到一個比較舒服的地方。真的是想的美。沒那麼容易,隨便一首抒情歌都可以在瞬間把我摧毀搗碎。我以為遺忘很簡單。真的是蝦的可以。一點都不簡單。

晚上回到家,像是自殺一樣,把蔡健雅的歌拿出來聽,然後把陌生人跟雙棲動物兩首歌repeat。repeat repeat repeat repeat repeat repeat直到不再流血為止。
窗外的雨停了。思緒仍猛烈的翻轉中。

假如不要下雨就好了,假如不要下雨,或許我不會發現我如此的脆弱。或許就不會讓雨水把漸漸沈澱的泥沙攪的亂七八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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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an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